关于调整自治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市)的通知
新人社函〔2016〕77号
关于调整自治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市)的通知
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06年以来,自治区先后在各地州市确定23个县(市)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市),开展示范县(市)创建活动,发挥了典型带动、示范引领作用,其中,国家级示范县6个,自治区级示范县17个。为加强绩效考核,充分发挥示范县作用,带动全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取得新成效,综合考虑各地区、各县(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农村人口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数量、转移就业任务和就业创业工作成效等情况,我厅决定在保持6个国家级示范县不变的基础上,调整自治区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名单。调整后的自治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名单详见附件,请各地区加强工作衔接和指导,尽快理顺工作关系,落实统计报表、工作报告等各项制度,积极推动自治区各示范县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党委南疆工作会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带头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提高转移就业质量。
附件:调整后的自治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名单
2016年2月24日
附件
调整后的自治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名单
地州 | 数量 | 国家级 | 自治区级 | 备注 |
乌鲁木齐市 | 2 | 米东区 | 乌鲁木齐县 | |
伊犁州 | 3 | 伊宁县 | 霍城县 察布查尔县 | |
塔城地区 | 2 | 托里县 和丰县 | ||
阿勒泰地区 | 2 | 青河县 哈巴河县 | ||
博 州 | 1 | 博乐市 | ||
昌吉州 | 2 | 呼图壁县 | 吉木萨尔县 | |
巴 州 | 1 | 焉耆县 | ||
阿克苏地区 | 2 | 新和县 库车县 | ||
克州 | 2 | 阿克陶县 阿合奇县 | ||
喀什地区 | 4 | 莎车县 疏附县 | 伽师县 英吉沙县 | |
和田地区 | 3 | 于田县 | 墨玉县 和田县 | |
哈密地区 | 1 | 巴里坤县 | ||
吐鲁番市 | 1 | 高昌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