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2014年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工作成效显著

13.02.2015  15:41

      2014年博州各县(市)计划完成16个乡镇(场)、43个村队、9.8万亩的农村土地流转并地工作。实际完成情况其中:博乐市完成6个乡镇场、18个村队、8.1万亩;精河县完成3个乡镇1个场、19个村队、2.8万亩;温泉县完成6个乡镇场、6个村队1.18万亩。全州2014年完成15个乡镇43个村队12.08万亩的土地流转并地,共累计完成 16乡镇(场) 138村队 61.2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215万亩的28.03%。

      一、主要措施

      (一)制定下发了《2014年自治州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明确职责,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

      (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为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并地工作,州、县(市)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成立了多个工作组,深入乡镇、村队基层,通过召开村民座谈会、走访入户讲解、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印制工作手册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流转并地工作对减少农民劳动力投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意义,有效激发了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截止目前,共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悬挂宣传标语11条、印制工作手册50份。

      (三)积极探讨摸索,采取土地承包经营权低压、担保、入股等途径,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选择1到2个点进行调研。及时召开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各县市新增一个乡镇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大厅。提供自治区统一印制的土地流转合同,确保及时、规范、方便服务于农民的土地流转的需要。其中博乐市新增贝林哈日莫墩乡、达勒特镇、乌图布拉格镇三个土地流转服务大厅。精河县新增托托乡土地流转服务大厅,温泉县新增查干屯格乡流转服务大厅,截止目前我州已建成土地流转服务大厅7个。在建的5个。

      (五)研究出台自治州农村土地流转相关政策.各县(市)、乡(镇)党委和政府负责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领导和监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管理。各级农经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发挥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在集体土地管理、使用、监督中的作用。州农经局、各县市农经局都成立了推进土地流转领导小组,制定了土地流转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做好土地流转并地摸底表登记工作,全面摸清农村土地流转并地情况。重点摸清种植规模在100亩以上的种植户;对《自治州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赴县市进行调研,征求各县市的意见与建议。

      二、 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以村、队为基础将所有耕地以户为单位进行流转并地,使每户分散的土地由过去的5-11块并为1-2块,提高了种植效率,为今后的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和集约化生产夯实了基础。

      (二)按比例预留路、林、渠用地,改善农田小生态、增强了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同时,极大的提高了节水利用率。

      (三)结合各村、队实际,对农户现有的土地进行丈量,严格区分责任田、机动地、“四荒地”界限,实现了机动地、“四荒地”集中统一管理。

      (四)各村、队流转并地出来的机动地、“四荒地”集中统一连片调整到村、乡周边和沿路沿线附近,为安居富民建设、招商引资、城镇建设等预留了空间、储备了土地。

      (五)便于农业各种生产要素的流转并地应用。主要是便于农业机械推广使用和农业科技栽培种植方法和新技术应用,便于各种农作物新品种推广,提高土地利用率、农产品产出率和农产品质量。

      (六)土地向种田能手转移、向种田大户转移。随着打工潮的兴起,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纷纷外出务工,留下来种地的多数为妇女、儿童和老体弱的人,多数不懂得如何种田,将土地转向懂经营,懂技术的种田能手,有利于提高地的产量。

      (七)有利于农业生产要素的优化组织和充分利用,避免了资源的闲置浪费。以农业机械为例。对于耕地少的农户,农业机械利用率就低。一年有多半年处于闲置状态。

      (八)加快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便于管理、生产过程中节约了成本,并使部分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既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又解除了农民离土离乡(镇)的后顾之忧,促使更多的人从事二、三产业或外出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