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农村劳动力就业实名制信息动态管理办法

22.12.2015  10:39

为全面、准确掌握农村劳动力资源及转移就业情况,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劳动力资源数据库,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出台了《自治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实名制信息动态管理暂行办法》。

按照《办法》规定,由村(社区)农村劳动力信息员通过入户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对本辖区农村劳动力信息进行采集、登记、录入和动态更新,建立和完善农村劳动力就业实名制信息基础台账,形成全区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数据库。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就业服务指导处处长曹云介绍,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范围包括:在家务农、异地转移就业、就地就近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农村劳动力,重点是转移到城镇和区外的转移就业人员的就业失业实名制登记。

据了解,2015年以来,全区各地通过开展农村劳动力普查、专项统计、业务经办等方式,大约有653万农村劳动力信息已录入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