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完善意见的通知

30.09.2014  20:34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自治区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实施以来,总体反映良好,其中68个品目非通用类机具首次实行全国统一分类分档和补贴额测算。实施过程中,部分地州反映个别机具种类分档不够精准、有些档次补贴额与产品实际销售价格不匹配。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增强分类分档的精准性和补贴额测算的准确性,根据《农机化司关于征求全国通用类和部分非通用类农业机械分类分档和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完善意见的函》(农机产[2014]158号)要求,请你们按照机具分档“宜粗不宜细”和补贴额确定“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结合实际操作中的问题,重点就全国通用类和部分非通用类产品,即《自治区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中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机具品目档次划分和补贴额高低提出修改意见。就档次划分提出完善意见时,请重点说明调整分档的依据和理由、具体分档建议、列入每档次范围内的主要补贴机具厂家数量情况等,并将修改档次所涉及的整个品目分档情况和调整建议依据等完整填入《农业机械分类分档完善建议情况表》(附件1)。就补贴额提出完善意见时,请重点说明建议最高补贴额所涉及档次的近3年实际平均销售价(应主要以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数据为测算样本)、建议最高补贴额测算及确定方法和结果,并完整填入《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完善建议情况表》(附件2)。
  请各地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紧研究,并于10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农业机械分类分档完善建议情况表》和《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完善建议情况表》报自治区农机局管理处。联系电话:0991-4338068,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附件:1.农业机械分类分档完善建议情况表 点击打开链接

     2.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完善建议情况表 点击打开链接

     3.《自治区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点击打开链接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