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农机维修高技能人才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为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推进农机维修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区农机维修行业健康发展,我局计划于11月上旬联合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举办1期农机维修高技能人才培训(维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从事农机维修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自愿报名参加培训。学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农机维修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连续从事农机维修工作9年以上。
(三)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毕业证书。
二、培训内容
(一)职业道德,机械加工、焊接、农业机械基础知识,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二)故障诊断与排除,零件鉴定与修复,动力机械及作业机械的构造、原理与修理。
(三)检验与交付,培训与管理等其他相关技能。
三、培训方式及考核
此次培训全部课程均用维吾尔语授课,采取理论知识授课和操作技能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结束后,统一命题对学员进行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鉴定,合格者核发农机修理工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四、培训地点与时间
培训地点计划安排在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莎车分校(喀什地区莎车县技工学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收费标准
(一)根据自治区发改委“新计价费〔2004〕1646号” 和“新发改收费〔2011〕673号”文件规定,农机修理工(高级工)每人收取培训、考核费用1075元。由培训承办单位统一收取。
(二)教材资料费按实价另收(30元左右)。
(三)全脱产学习,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六、有关要求
请各地(州)市农机局接此通知后,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农机维修技术人员自愿报名参加,并以地(州)市为单位将培训班报名表及证明(见附表)于11月10日前传真并发送电子邮件至我局市场监管处。
联系电话:0991-4338806 4335957(传真)
附件:1.农机维修高技能人才培训班报名表
2.证明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