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4年农机社会化服务和农机合作社发展 情况的通 知

03.12.2014  18:48

                 新农机办函〔2014〕10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报送2014年农机社会化服务和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的通知》(农机管〔2014〕37号)要求,为掌握各地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总结我区农机合作社发展成效,请认真总结你地区农机社会化服务和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推荐相关服务组织典型,并上报文字材料。
  结材料具体内容包括:1、基本情况和特点;2、工作措施和主要成效;3、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15年工作打算。并填写《2014年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统计表》、《2014年农机合作社基本情况登记表》和《2014年农机合作社基本信息统计表》(见附件,表2和3只需登记2014年新增合作社)。
  请各地推荐1-2个服务能力较强、经营效益较好、制度模式有创新的农机服务组织,并附上相关的新闻宣传文稿。自治区将在全区进行宣传并从中选取1-2个典型合作社选送农业部。
  以上材料请于12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至农机管理处。联系人:孙桂荣;电话:0991-4338068;E-mail:xjnjnjc@163.com。

附件:
   1、2014年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统计表
    2、2014年农机合作社基本情况登记表

    3、2014年农机合作社基本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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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