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乡(镇)农机服务站人员重新收回由县农机局管理

27.11.2014  19:42

        近日,岳普湖县七乡二镇九个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41名工作人员重新收回由县农机局管理。
      2010年底至2011年初,  随着新一轮机构改革的开展,岳普湖县作为改革实点县将乡(镇)农机服务站移交给了乡(镇)政府管理,县农机部门只进行业务指导。乡(镇)农机服务站移交政府管理后,随意抽调农机服务站工作人员常年干其它工作,导致农机管理、安全监理工作没有落到实处,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排查和纠正。部分乡(镇)农机服务站的场地、机棚、维修间被征用为其他建设用地,已没有农机服务的功能。以至于农机具集中检修、检审验、农机新机具和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农机宣传培训等工作无场地开展。严重影响和制约全县农机化事业的发展。
      为了进一步理顺乡镇农机服务站管理体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地区农机部门积极协调、县农机部门不懈努力,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近日,岳普湖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调整乡镇农机服务站的隶属关系,实行以县管为主,乡镇农机服务站的管理实行县局负责。目前,全县九个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43名工作人员除1人退休、1人调其它部门外,人员、经费等管理权全部收回由县农机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