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督导检查的通知
新农科函〔2015〕63号
关于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补助项目督导检查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业局:
为切实做好全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年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农办[2015]7号)安排,结合我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农办科[2014]134)具体要求,农业厅将于3月下旬至6月底开展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延伸绩效管理复核和督导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绩效管理各项指标落实情况。
2.农业技术推广法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农技推广体系管理体制、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农技推广体系运行机制建设、农技推广服务、农技人员培训、推广基地建设、推广服务效果、资金使用等情况。
二、时间地点安排: 结合农业部延伸绩效管理复核阶段工作安排,我厅由科技教育处牵头,抽调自治区农技推广总站、自治区植物保护站、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及地州农业局科教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随机抽检相关地州、县市。具体人员时间地点即时电话通知。
三、检查方式: 此次复核督导检查,主要采取座谈讨论、现场走访、查看有关档案资料和凭证、电话抽查等方式,在去年各项目县绩效考核自评基础上,抽选部门项目县进行复核。
四、工作要求
开展农技推广延伸绩效管理,是农业部和农业厅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督导检查,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根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准备相关档案和文字材料,将自评报告、典型经验做法及重点证明材料电子版于2015年4月15日前报农业厅科技教育处备案。同时,要以这次督查为契机,及时发现问题,完善工作措施,弥补工作不足,确保圆满完成项目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联系单位:自治区农业厅科技教育处,联系人:万学英,电话:0991-2865898,Email地址:[email protected]。
自治区农业厅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