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开展农作物秸秆和垃圾焚烧联合检查

08.10.2015  13:0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石河子市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发[2015]51号)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保法》,进一步加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不断改善市区空气质量,结合秋季农作物秸秆和垃圾焚烧问题凸显期,2015年9月22日八师环保局协调城管委、农林牧局和政协委员代表联合开展农作物秸秆和垃圾焚烧现场联合检查。

  联合检查组对南山新区152团区域、石河子镇南湾村、牧业连、三宫村、四宫村、北泉镇三分场、四分场、一分场等区域农作物秸秆焚烧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农作物秸秆焚烧现场10余处。针对检查中发现市区周边农田玉米秸秆收割后残留物较多,普遍采取焚烧处理方式和老百姓普遍环保意识淡薄,擅自焚烧秸秆不认为是违法行为,环境监管、教育不到位等现象问题。石河子市环保局、农林牧局、城管委联合下文,要求各园区管委会、镇政府、团场,加强冬季农作物秸秆焚烧的管理工作,把农作物秸秆焚烧纳入环保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升环境保护意识,利用电视和网络平台宣传农业作物秸秆焚烧的危害及法律责任。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制止焚烧行为。以环委会名义通报联合检查情况,督导政府相关环保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加大农业作物秸秆回收处置利用项目建设,疏堵结合,真正解决农作物秸秆焚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