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适度规模经营的新载体
近年来,奇台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效益不断提升,辐射带动能力逐步增强,呈稳步发展态势,成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新载体。目前,全县14个农牧乡镇有农民专业合作社639家,较2008年增加583家,入社成员达到27310人15794户,达到全县农户总数的75%以上,注册资金10亿多元,合作社经营覆盖农业农村各个领域。从今年开始,根据区州相关标准,开始开展对家庭农场的认定工作。要求年内,大乡镇培育2个以上家庭农场,小乡镇培育1个以上家庭农场。经评估认定,目前全县有14家家庭农场符合标准,予以认定。全县共有农林畜产品加工企业48家,其中: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家、区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5家、州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6家。这些企业充分依托农业主导产业的资源优势布局,初步形成了特色明显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全县农作物种植面积200亩以上大户合计968户,种植总面积344000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18.4%。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把分散的农户和瞬息万变的市场联系起来,将各种生产要素向优势产业和特色企业集聚,已成为了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载体。从全县流转土地来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土地流转从单一的农户之间流转向农业企业、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等共同参与流转转变,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率和生产效益。截至目前,全县农村已流转的耕地面积89万亩,流转耕地的农户15413户,流转率48%。除散户之间的个体流转外,其它流转的土地都通过新型农业主体进行流转。其中: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流转方式,通过承包或联营的方法变分散经营为组织化、集约化经营,共流转面积28.3万亩,占32.3%;以经济大户带动流转方式,通过当地经济能人,种养殖大户,致富能手等,将散户土地集中流转的方式,共流转面积38.1万亩,占44%;以龙头企业带动流转,实行“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发展规模经营,共流转面积4.4万亩,占0.05%;以主导产业带动流转方式,以主导产业为龙头,建设标准化、规模化诸如设施农业生产基地、林果业基地、制种基地等农产品生产基地。从合作社和大户经营上看,他们舍得投入,自有耕种、收获机械齐全,种植机械化程度高;善于接受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等示范种植和大面积推广;种植规模化程度高,利于和各大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联营生产或订单生产。从合作社和大户种植各类作物亩产水平看,高于当地平均水平,亩均收益也相对较高,种植大户也是小麦、玉米等制种企业首选的合作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