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粮办在全区军粮供应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18.08.2017  20:12

为贯彻落实2017年8月11日自治区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区粮食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体要求,结合全区军粮供应管理工作实际,军粮供应办公室对开展全区军粮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017年8月16日,自治区军粮供应办公室起草下发《关于在全区军粮供应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紧急通知》(新粮军便函〔2017〕35号)。要求各地州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军粮供应办公室要切实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自治区粮食局《关于印发<自治区粮食局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暂行规定>的通知》(新粮办〔2015〕58号)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

地州市军粮管理部门要迅速成立安全生产检查组织机构,深入各军供站(点)开展检查;各军供站(点)要立即开展自查工作。针对军粮质量可能会引发的食品安全,仓储设施建设维修可能引发的人身安全,车辆、危仓老库、用电、火源、水源等可能会引发的安全事故等进行重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切实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