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危重病人救助额度提至2万元

30.04.2015  14:05
 

  29日,记者从新疆兵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兵团对患有尿毒症、肺癌等20类疾病之一的医疗救助对象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医疗救助的额度提高了2万元。

  据兵团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处长潘戈介绍,2014年兵团本着“救急救难”的原则,在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记住制度 覆盖范围之外,还针对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进行临时救助,以解决突发性、暂时性困难。据统计,2014年兵团对18万困难救助对象进行了救助,发放资金7600多万元。2015年,国家财政安排兵团专项临时救助资金1亿余元。

  在医疗救助方面,2014年兵团对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 1-2级重度残疾人、低保学生和儿童、低保老年人实施了每人 每年500元标准的门诊救助,5万人受益;对一般住院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实施了住院救助,救助额度1万元;对患有尿毒症、肺癌等 20类疾病之一的医疗救助对象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救助额度提高到2万元。并在一师、三师、十四师开展困难群众大病商业补充 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商业保险,2014年兵团有近23万人次困难群众得到医疗救助,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亿多元。

  同时,兵团还全面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完善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和田“2.12”7.3级地震后,转移安置 受灾职工群众3738人,过渡性救助16929人,保证受灾职工群众的灾后应急期和过渡期生活。

  特别是在保证低保群众生活质量方面,兵团已实现低保制度“城市、团场一体化”。以社区为平台实行基层低保管理社会化 ,提高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高龄老人和儿童等困难群众的补助水平,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按照“短期波动发放补贴,持续上涨调整标准”的原则,根据消费价格指数上涨3.8%,每超过1%增加12元补助的标准,核算下拨物价补贴金额,缓解了价格上涨对低收入职工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统计显示,中央财政对兵团低保资金投入由1999年的1000万元增长 到2015年的4.7亿元。

  潘戈表示,2015年兵团将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提升基层能力建设入手,加大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 经费补助力度,将原先每年补助各师、基层单位社会救助工作经费从75万元提高到150万元,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实基层工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