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电子版文件的通知

29.04.2015  14:33

新林办函〔2015〕81号

 

 

各地州市林业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适应新时期信息化交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文件材料的数字化建设工作,提升林业工作整体服务水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在向林业厅报送文件材料时,必须同时上报电子版文件,上报时请将附件材料刻录成光盘一同交厅文书室保存。

二、请厅机关各处室、合署办公事业单位将本处室有关林业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资料、录音、录像、照片、画册等刻制成光盘,在活动结束之后及时送交厅档案室保存,并附相应文字说明。

三、光盘刻录格式要求:文字部分以Word格式保存,表格以Excel格式保存,图像、照片以Jpg或Tif格式保存。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