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21.04.2015  13:39

新林传发〔2015〕48号

 

厅直属各单位:

进入3月份以来,我区气温快速回升,大风等灾害天气频发,各类火灾诱发因素明显增加,消防安全形势严峻。3月25日,克拉玛依市一棚户区发生火灾,火借风势迅速蔓延,造成6人死亡,2人受伤的惨痛事故,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熊选国等领导分别做出重要指示、批示,教训深刻应当认真总结防范。为切实做好大风天及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做好大风天及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新安明电〔2015〕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大风天及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大风天及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结合《关于认真做好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新林传发〔2015〕26号)工作要求,认真分析研判火灾防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本单位带有普遍性的火灾隐患问题,要紧盯不放,开展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实行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负责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决维护林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切实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制定符合工作实际的火灾防控措施,迅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一是 对办公区、家属区、出租房屋、森林管护所(站)、木材检查站、森林旅游景点等场所,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所属单位切实做好火灾防范工作。 二是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如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不发生事故,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并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及时上报我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驻地安监、消防部门,依照法定程序督促整改。

三、广泛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结合春季防火特点,加大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林业职工的消防培训,使其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增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范能力。要紧密结合大风天气、清明期间易发灾害事故的特点,修订完善大风天火灾、融雪性洪水等专项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应急物资储备,扎实开展重点场所的实战演练活动,确保一旦发生火灾等突发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处置,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

各地要切实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对发生的大风天火灾及其他安全生产事故,要按照规定程序第一时间逐级报告,确保上报信息准确及时,防止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发生。

 

 

                                                    自治区林业厅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