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劲源铝业倾倒危险废物被查 负责人涉嫌污染环境罪被逮捕

03.03.2015  13:57

  图为兰州劲源铝业有限公司废铝灰倾倒现场。

 

  中国环境报见习记者白刘黎 通讯员侯陈亮

  记者日前从甘肃省兰州市环保部门了解到,因倾倒危险废物,经甘肃省永登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兰州市公安局日前对涉嫌污染环境罪的兰州劲源铝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苏某某依法执行逮捕。这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兰州市环保局查处的首例移送司法机关并执行逮捕的案件。

  据了解,从去年11月开始至今年8月底,兰州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

  2014年12月15日,兰州市环境监察局、兰州市公安局环保分局和永登县环保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对兰州市永登县苦水镇大路村三社东山沟内的兰州劲源铝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企业使用小冶炼炉土法炼铝,现场伴随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且擅自在旁边山沟内倾倒大量废铝灰。检查组发现问题后,企业现场人员还企图使用推土机对废铝灰进行填埋掩盖。

  经采样监测分析,现场两个采样点废铝灰浸出液无机污染物(无机氟化物)浓度为515mg/L和532mg/L,均超过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中的无机氟化物标准限值(限值为100mg/L)。经检查组及企业相关负责人共同测量,倾倒物重约120吨。

  1月24日,兰州市环保局将案件移交给兰州市公安局。1月26日,兰州市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2月6日,经甘肃省永登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兰州市公安局对涉嫌环境污染罪的苏某某依法执行逮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