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中心快速完成自治区高速公路重点建设项目环评技术评估

06.09.2015  17:17

  2015年7月,新疆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新疆境内的三条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估。

  由于三条高速公路跨越II类、III类水体,穿越地表水、地下水水源保护区等相关敏感区域,在技术评估过程中,评估中心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方案进行了环境比选,并提出:①在水源保护区内取消停车区、取弃土场、施工生产生活区;位于水源保护区的收费站,生活污水采用玻璃钢防渗收集池收集后运至水源保护区外的服务区处理,冬季采暖采用清洁能源。②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取土场及弃渣场、拌和站、预制场和生活营地等临时设施,禁止随意倾倒垃圾和排放污水;水源保护区内施工活动,严格控制施工场界,施工活动不得超过施工红线。③经与环保部专家咨询、与建设单位沟通,要求:水源保护区内新建的路基、边沟均采取土工膜防渗措施,且边沟应加深至60cm以上,并在底部铺盖20cm的清砂,桥梁设置桥(路)面径流收集系统、事故应急收集池、防撞栏、警示牌、土工膜防渗措施及在线监控设施等。

  8月25日至28日在建设单位完成有关整改措施并完善环评报告有关内容后,评估中心及时出具了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