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粮食局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闱试讲、面试的人员公告

15.10.2015  20:05
 

根据《自治区粮食局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笔试后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新疆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分别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将资格审查已通过入闱试讲、面试的考生进行公告(详见附件)。若入闱考生放弃试讲、面试则根据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试讲

1.入闱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双语教师岗位、汉语语言文学教师岗位、体育教师岗位、音乐舞蹈教师岗位、德育教师岗位、汽车维修教师岗位、机电教师岗位、网络信息管理员岗位试讲的考生请于2015年11月4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到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综合实训楼二楼213会议室领取试讲教材,逾期不领教材的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王耕耘,联系电话:0991-7867610。

2.试讲时间:2015年11月9日。地点: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第一实训综合楼。

二、面试

1.入闱新疆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业务受理员岗位、检验员岗位;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双语教师岗位、汉语语言文学教师岗位、体育教师岗位、音乐舞蹈教师岗位、德育教师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15年11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到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综合实训楼一楼104室抽签,面试时间10:30(北京时间)。

2.入闱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汽车维修教师岗位、机电教师岗位、网络信息管理员岗位、财务会计岗位、秘书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15年11月1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到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综合实训楼一楼104室抽签,面试时间15:30(北京时间)。

三、要求

1.参加试讲、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地点集中签到抽签排序,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视为放弃,取消试讲、面试资格,不重新安排试讲、面试环节。

2.考生试讲、面试时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3.试讲、面试期间,考生须自觉服从封闭管理,严格遵守试讲、面试纪律,接受工作人员引导,将复习资料、通讯工具等自觉交工作人员集中存放。

4.如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中有弄虚作假者,无论是否通过试讲、面试,都将取消录用资格。

试讲、面试地点: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792号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乘52、54、922、202路公交车粮校站下车往回走100米。联系人:王耕耘,联系电话:0991-7867610;李保萍,联系电话:0991-5836271。

四、招聘监督。 自治区粮食局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自治区粮食局纪委(监察室)刘军、王莉

监督电话:0991-2355247、0991-2355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