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公安部门 承诺书代替“证明”,便民可更进一步

10.11.2015  17:31
          日前,首府公安部门出台新规,对在乌市办理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手续的单身人士,不用再提供未婚证明,只需本人现场签署一份无婚姻登记承诺书。
          今年9月,民政部发出通知,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今后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在此通知出台前的一个月,公安部就已公布了18项不再出具的证明。类似“单身证明”“已婚证明”等证明将退出历史舞台。
          事实上,除了公安部门,税务、房管、社保等相关单位也都会在办理具体业务时,需要办理者出具单身证明。不再出具证明却并不表示群众不需要证明。倘若开具证明的单位不再开具,而办事单位又要求出具证明,就只会把群众陷入两难境地。
          如不能解决“最后一公里”对接问题,开证明的单位和需要证明的单位在制度衔接上脱钩,便民服务就会成为“两层皮”。
          “未婚证明”主要集中在房产交易、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单位面试、低保审核、财产公证、申请保障房、出国旅游、出国留学等方面。此次市公安部门以个人承诺的“诚信声明”,来替代未婚证明的做法,是对新政策的有效承接,更是为群众提供了极大便利。
          如今民政部门不再出具证明,那么,牵涉到这些具体业务时,又该怎么办呢?个人承诺书只是一个过渡性举措,它不是便民服务的终点。比如,需要核实所承诺内容是否真实有效、对失信者责任的追究以及有效的纠错机制,都会比一纸“未婚证明”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
          除此之外,对于必要的证明手续,有关部门还要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共享力度,利用互联网推进数据系统的建设,运用现代化手段推进改革。
          乌鲁木齐公安部门以未婚承诺书代替“未婚证明”,提高了效率方便了群众,更重要的是,为简政放权的制度改革提供了新的思路。我们期待更多的部门、单位开阔思想,让制度创新服务“便民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