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台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监督办法

09.12.2015  22:0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乌鲁木齐市开发区(头屯河区)于近日出台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监督实施办法》。

  一是对审计对象作出明确规定。《办法》适用于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并要求审计机关建立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常态机制,将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作为每年的审计工作的重点,统筹安排审计计划。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等项目,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进行审计。

  二是对审计的重点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办法》规定,将重点审计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有关的预算编制、调整和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情况;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制度执行情况;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公开情况;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管理情况;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费用使用情况;奖金、补贴发放情况等。

  三是对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作出明确规定。一方面,《办法》要求在揭露和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的同时,注重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审计,揭示和反映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等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完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构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保障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加大对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力度,强化责任追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来源于《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信息》王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