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公共自行车试点 一小时内免费

04.09.2014  13:04

  

  (记者李志刚)本月1日开始,开发区(头屯河区)部分路段试行公共自行车项目。但有市民疑问,到底如何租骑公共自行车。 

   服务范围

  9月3日,记者从开发区(头屯河区)公共自行车负责部门了解到,目前公共自行车尚在试用阶段,租骑公共自行车需办理租车IC卡,而具体办理方式,要等公共自行车项目正式启用后才能办理,公共自行车目前使用范围仅在开发区(头屯河区)。 

  据了解,此次开发区(头屯河区)在东起太原路、西至艾丁湖路、南到河南路、北临友谊路范围设30个公共自行车服务点,600辆公共自行车将在9月10日之前陆续投入运行。 

  开发区(头屯河区)是全市范围为数不多的保留了非机动车道的区域,这为公共自行车项目的运行提供了先决条件。 

  对于开发区(头屯河区)居民来说,新区发展速度快,但公共交通相比中心城区还有待完善,公交站点数量、发车次数相对中心城区较少,此时,设立公共自行车便可有效解决居民出行的问题,即便是冬季,居民也可在短距离范围内选择公共自行车出行。 

    如何收费

  公共自行车实行每次租车1个小时内免费,超出免费时间,首小时1元、第二个小时2元,超过3个小时将按每小时3元收费,(超出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一天收费最高不超过30元)。 

  租车费用实行分段合计,还车刷卡时,系统将从租车IC卡中扣取租车费用,同时,之所以实行阶梯收费,是为了保证有限的车辆“随用随租,用后速还”的习惯。记者随即体验了骑行,一般在5公里内,租车时间均不会超过1小时。

    阅读延伸

   引导绿色出行,顺应市民习惯

    据项目建设方开发区国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斌介绍,此项目是公共交通系统的有益补充,有利于解决公交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是缓解交通拥堵、建设低碳城市的需要,是顺应市民非机动化出行习惯的有效举措。为方便广大市民出行,提供这样免费、便捷、绿色的出行方式。同时引导市民绿色出行,减少城市污染,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同时,记者查阅资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文提出《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12]133号),指出了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特别指出“中小城市要将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作为主要交通方式予以重点发展”,并强调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即“保障资金投入”“鼓励发展公共自行车系统”。《指导意见》明确给出了目标:到2015年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达到70%以上并且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完善情况是申报“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等奖项的必要条件。

    温馨提示:

  ●每张卡只能租一辆车,即一车一卡,且不能转借他人。 

  ●每张卡单次借车1小时内免费,超出按实际收费。 

  ●租车卡遗失后立即挂失,挂失1小时,方可生效。 

  ●车辆遗失后,应按照租车合约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