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师、石河子市出台专项措施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

21.01.2015  19:11

  近日,记者从八师、石河子市相关部门获悉,为加快家庭服务业发展,八师、石河子市制定出台了《八师石河子市鼓励家庭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该措施规定,八师、石河子市范围内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以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为经营范围的企业、个体经营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新增岗位上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且具有新疆户籍的劳动者,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从事家庭服务行业的自主创业人员可获最高10万元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期限3年;被认定为劳动密集型的家庭服务机构可获最高200万元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期限3年;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自主创业人员,每人可获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家庭服务企业及养老服务机构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新疆籍劳动者,签有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劳动者就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年。家庭服务机构被政府部门认定为国家、自治区、八师、石河子市级名牌、驰名商标等(民间协会认定的除外),给予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