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全面开展房屋最高额抵押登记业务

12.06.2016  14:52

  5月23日,我市正式启动房屋最高额抵押登记业务,包括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最高额抵押权确认登记及最高额抵押权注销登记。最高额抵押登记业务的开展,最大限度减少借款人办理房屋登记次数,方便借款人与银行资金往来,有力促进金融机构信贷业务的发展和我市经济持续稳步增长。

  最高额抵押权具有普通抵押权不具备的功能,最高额抵押系借款人在一定抵押期限内,不超过担保的债权额范围内可连续借款,无论将来债权发生几次,只需作一次抵押登记,省时、省力、省钱,加速了资金融通。与此相区别的一般抵押权则是借款一笔、抵押登记一次,手续十分繁琐。

  为进一步完善房屋登记种类,方便抵押当事双方借贷安全、快捷,保障抵押当事双方权利,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前期开展了认真调研,进行了充分准备,会同全市各大金融机构研究审议最高额抵押业务办理条件、工作流程及收缴要件。各大金融机构一致表示,当前开展最高额抵押业务是及时必要的,有利于扩大投资,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