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通报7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

22.12.2016  00:08
  近日,兵团纪委对7 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一、一师五团三连党支部书记、指导员郝新伟,党支部副书记、连长艾尼·孜明;十连党支部书记、指导员常胜玉,党支部副书记、连长沙依提·木沙;十一连党支部书记、指导员刘志东,党支部副书记、连长塔特莱克·毛拉买提,因辖区内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被问责。郝新伟、艾尼·孜明等6 人作为连队主要领导,对维稳工作部署执行不力,对辖区内涉嫌暴恐等违法行为严重失察或处置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6 年7 月5 日,郝新伟、艾尼·孜明等6 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二、二师二二三团党委书记、政委游明,党委副书记、团长艾力·卡德尔,因用人失察并造成严重后果被问责。游明、艾力·卡德尔作为团场党政主要领导,用人严重失察失误,致使煽动分裂国家的热某某在该团辖区清真寺担任“伊玛目”(主持),并造成严重后果。2016 年2 月,游明、艾力·卡德尔两人分别受到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处分。

  三、六师奇台农场开垦庙社区二队党支部书记武元军,党支部副书记、队长褚汉民,因下属人员虚报冒领惠农资金等问题被问责。武元军、褚汉民作为社区主要领导,对下属人员财务工作监管不力,致使3.8万元惠农资金被虚报冒领,严重侵害群众利益。2016年7月26日,武元军、褚汉民两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八师一四四团加工厂四分厂党支部书记、厂长程朝军,指导员倪翠梅因单位发生公车私用被问责。程朝军、倪翠梅作为加工厂四分厂主要领导,疏于管理,对今年春节期间该单位公车擅自离开封存点4天毫不知情。2016年7月,程朝军、倪翠梅两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八师一三六团第四社区党支部书记、指导员姚香丽,主任李书合因下属干部违规操办婚宴被问责。姚香丽、李书合作为社区主要领导,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导致下属违规操办婚宴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6 年6 月,姚香丽、李书合两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九师建设(环保)局原局长戴秀清因下属违规被问责。戴秀清作为单位主要领导,对下属人员缺乏教育监管,放任下属违规办理行政许可。2016年7 月,戴秀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七、十三师黄田农场党委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因农场“四风”突出等问题被问责。黄田农场党委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农场干部违规送礼、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和违规开地、违建等侵害基层群众利益问题缺乏监管,整治不力。2016 年10 月,黄田农场党委书记、政委张世全被诫勉谈话并调离岗位,党委副书记、场长艾尼瓦尔·依力牙孜被诫勉谈话并免职,黄田农场党委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全师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通报强调,兵团各级党组织要从上述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主要领导要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带头遵纪守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兵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紧盯问责条例规定的“六种问责情形”严肃问责,特别是对那些在反恐维稳斗争中旗帜不鲜明、态度不坚决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要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好震慑警示效应,释放出从严管党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