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疆首家检察院驻法院检查室成立

14.07.2015  11:24
  9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驻天山区人民法院“民事行政检察室”正式挂牌亮相。该检察室成立的目的在于,当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穷尽一切司法救济途径之后,可在法院内向检察机关申诉,由检方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据悉,这也是全疆首个检察院驻法院检察室。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民事纠纷、行政诉讼案件成几何速率递增,疑案难案增多。为适应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要求,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司法权威和司法便民的具体举措,今年3月,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协商一致,在天山区人民法院共同设立人民检察院驻人民法院检察室。

  “法院的诉讼程序都走完了,信访、仲裁等均不受理,但仍然认为判决、裁定有错误怎么办?这个时候,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可向检察机关申诉,检察机关可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因而,民事行政检察也被誉为民事行政案件最后的救济手段,对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意义重大。”天山区人民检察院民事与行政检察科科长田小玲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派驻法院民事行政检察室的设立,构建了检法两院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服务人民群众的桥梁和阵地,标志着天山区检法两院在共同化解涉诉矛盾,维护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加大民事、行政、执行监督力度。

  据介绍,检察室的设立也标志着检察院对法院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案件从受理、立案、审理、执行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实现了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的目标,也标志着“两院”在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取得了开拓性进展,从而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缩短法检两院的交流距离,减少司法及诉讼成本,进一步促进“阳光司法”,维护及保证司法公正。

截至10月底新疆市场主体达223.6万户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任华、通讯员赵婷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截至10月底,新疆登记在册市场主体223.中国新疆网
10月疆电外送新能源电量占比超三成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陈蔷薇从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获悉:10月,我区疆电外送电量为76.中国新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