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疆重大案件信息上网可查

17.10.2014  10:03

  10月16日,全疆各级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全面上线运行。这意味着,今后市民可直接登录互联网浏览全疆各级人民检察院发布的重要案件信息和公开的法律文书。

  10月16日,新疆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新疆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戴彤说:“全疆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启用,节约了当事人家属、辩护人的时间成本,查询、申请等事宜可在网上进行,不用一趟趟来到检察院,律师行业长期存在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三难’问题也有望解决。

  今后,市民可直接登录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http://60.206.40.60/html/index.html)、新疆人民检察院网案件信息公开模块(http://211.138.34.183),或通过互联网搜索引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链接进入了解公布的重大案件信息和公开的法律文书。

  据了解,检察机关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发布的重要案件信息主要包括:各级人民检察院查办的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已经办结的典型案例;重大、专项业务工作的进展和结果信息;其他重要案件信息。

  以往,案件当事人家属在案件未经人民法院审结之前,是不允许查询案件内容的,今后也都可以通过网络查询。

  戴彤介绍,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需要查询案件程序性详细信息,可向办理该案件的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提交身份证明、委托书等证明材料,工作人员对查询申请人身份审核认定后,对符合条件的,提供网上查询账号。

  新疆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彩霞表示,案件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全面上线运行,是消除各方面的猜测和怀疑,排除各种办案干扰阻力的有效武器,也是全疆检察机关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重要形式。(饶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