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疆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80%以上集中在乌鲁木齐

23.04.2015  05:39

4月22日,新疆高级人民法院通报2014年全疆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并公布了十起典型案例。

据该院新闻发言人于会堂介绍,2014年全疆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506件,其中一审案件466件,二审案件40件。一审案件中,专利纠纷案件34件、商标纠纷案件281件、著作权纠纷案件131件、技术合同纠纷案件9件、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1件、其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0件。2013年旧存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1件,2014年新收加旧存共计537件,审结511件,结案率95.16%。与2013年新收559件相比,下降0.9%。

2014年,全疆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针对全疆知识产权案件涉民事较多、主要为商标权和著作权以及专利权等传统纠纷案件类型、案件分布不平衡、多涉小商贩、专业技术含量高等特点,通过不断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审判经验等方式做好司法工作,取得了结案率高、调解撤诉率高的“双高”成绩。同时,全疆法院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在相关案件审理中注重解决当事人的维权障碍、维权难题,并不断加强司法宣传以提升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

据了解,知识产权案件分布不平衡,多集中在经济、文化较发达的乌鲁木齐地区,占全部知识产权案件的80%以上;其次为昌吉州,近两年上升幅度较大;伊犁州、博州、巴州有少量知识产权案件,其他地区知识产权案件屈指可数,甚至一年无一例知识产权案件。

自治区高院还公布了伟尔矿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与石家庄沃曼工业水泵有限公司、新疆沃曼水泵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新疆阿米娜特色农业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阿里·艾伯不拉商标权属纠纷案等十起典型案例。

据该院民三庭庭长石炜介绍,这些典型案例反映出我区知识产权案件中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的案件比例较大、少数民族公民知识产权意识有所增强、各级法院在知识产权案件的调解工作中创新模式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等特点。(通讯员 刘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