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对口援疆为新疆长治久安作出新贡献
10月16日,是第八批援疆干部到疆满月的日子。在援疆干部工作群里,大家高兴地分享着来疆一个月的收获和感受,都感觉爱上了这片土地。
2007年8月全国法院第一次援疆工作座谈会,启动了全国法院对口援疆工作,对新疆法院给予全方位、多领域的支援和帮助。自2010年新一轮援疆工作大幕拉开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19个省市法院有115名法官到新疆各级法院挂职工作。
现任新疆高院司装处副处长的踪训峰,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批援疆干部的一员。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他对新疆的认识已经发生了极大变化:“援疆工作给了我一个锻炼的机会,也给了我认识新疆的机会。在援疆的3年时间里,我们将不辱使命,在自己的岗位上扎实工作,做出贡献。”
时至今日,全国已有23个省区市法院分别与新疆中、基层法院建立了对口援助关系。援助法院仔细对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口支援新疆法院工作的指导意见》,从人才、智力、审判业务援疆和物质装备方面,有力地促进了新疆法院建设。
2010年9月,第二次全国法院援疆工作座谈会后,针对新疆法院工作条件艰苦、法院干警法律素养和司法能力有待提高的具体实际,最高人民法院采取一系列特殊政策加强人才智力援助,解决新疆法院人才引不进、留不住、基层法官短缺等问题,不仅为新疆法院增加编制,还推行西部地区单独司法考试试点工作。
援疆工作中,最高人民法院突出审判业务援助,新疆各族法官可免费到国家法官学院接受培训。最高人民法院和其他兄弟法院纷纷派出讲师团和业务骨干来疆巡回授课,总计培训人数超3000人。2008年以来,针对新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类型案件增加快、信息化建设起步晚、审判经验相对缺乏等情况,援助法院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各援助法院共派出讲师团46批次,接纳新疆法官81批次;通过巡回授课、专项培训、跟案学习,为新疆法院培训各民族法官6952人次。
同时,邀请受援法院前来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和跟案锻炼,助推新疆法院司法能力提升。2010年以来,新疆受援法院共派出117批858人出疆学习,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转变了思想观念,促进了司法理念和审判技能的提高。
着眼于科技强院,最高人民法院科学规划,下大力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使新疆法院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局面有了明显改善。全国19个省市援助法院克服困难,逐年加大援疆资金落实力度,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对受援法院的物资资金支持。援疆工作的扎实开展,加快了新疆基层法院物质装备配备步伐,办案条件进一步改善,物质装备、基础设施建设成效凸显。
援疆春风吹拂新疆大地,荡漾天山南北,给新疆法院带来了好观念、好经验、好作风,令人鼓舞、催人奋进。新疆全区法院广大干警表示,要将全国法院的无私援助化做强大动力,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