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方侠调研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13.04.2018  13:21

为有序推进自治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进一步了解试点工作开展情况,4月10日--11日,自治区农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方侠深入昌吉市小渠子村、阜康市大墩子村、吉木萨尔县董家湾村和奇台县腰站子村等4个自治区级产权改革试点村进行调研。试点所在县市的分管领导、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州、县农业局、农经局局长参加了调研。

调研中,方侠副厅长详细询问了解了4个试点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工作程序、步骤和群众反响,认真听取了各试点村改革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大家一起分析原因、提出工作思路和办法措施,并对县乡村按照中央、自治区相关改革要求开展试点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

方侠副厅长指出,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于整合农村土地资源、盘活土地资本、激活农村发展活力、提高农民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助力脱贫攻坚具有重大意义。中央明确提出用3年时间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5年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按照中央提出的五级书记抓改革、五级书记抓“三农”工作的要求,县、乡党委书记要承担改革的领导责任,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统筹做好改革的组织领导和推动,农业、农经部门做为产权改革的骨干力量要按照职责抓好工作的落实。一是要深刻领会精神,把握原则。要充分认识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入研究相关政策文件,掌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要义。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范、有效整合,让改革红利持续释放,不断壮大发展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二要规范操作程序,突破难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必须严格按照程序操作,要把握大方向,要勇于放手让群众讨论,农民的事情要由农民自己做主。对存在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要按照有法依法、无法依规、无规依民、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审慎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一村一策”。要尊重农民的选择和创造,加强监督,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弱化集体经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要积极探索经验,稳步推进。进一步加强调研和分析,充分借鉴成功地区的典型经验,着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在清产核资、股权设置、股权管理、股权流转、经营管理上探索、形成我区特色的经验做法,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转换为乡村振兴的强劲动力。同时强调,注重总结和提炼,综合考虑情况,分阶段、分区域、分步骤地推进改革,推动成功试点经验在全区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