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普县入选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

01.07.2015  20:33

    近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11个部委联合公布了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名单,我区泽普县入选。

据悉, 此次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共有143个,包括30个市(州、地区)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113个县(市、区)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新疆有5个地县入选。

    据了解,此次确定的示范区主要遵循四条原则:一是在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方面,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并有明显成效;二是在生态保护与建设指标方面,森林覆盖率、“三化”草原治理率、河湖生态护岸比例、农田实施保护性耕作比例、城市建成区绿地率、风景名胜区占陆域面积比率等指标高于省(区、市)平均水平,同时在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方面也高于省(市、区)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