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总目标精准救助兜底线 ——乌鲁木齐市民政社会救助工作综述

17.10.2017  10:23

  社会的温度,取决于“底线”的刻度。

  近年来,乌鲁木齐市各级民政部门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始终坚持加强社会救助工作,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积极推进精准救助工作,切实保障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2010年至今,乌鲁木齐市已创新建立了以城乡低保制度为主体,以医疗、教育、冬季取暖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慈善、临时救助、救急难等配套制度为补充,以公开透明操作和“面对面”手工发放为管理手段的立体多元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尤其是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紧紧围绕“民生”这一要务,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到困难群众,调节了乌鲁木齐新时期的各种利益关系,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稳定发展、和谐公平。让城乡困难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民生保障工作惠民生、暖民心、解民忧、聚民力的重要作用充分彰显。

  据统计,全市年发放低保、医疗、教育、取暖等各类救助资金2.3亿元,惠及各类困难群众3.5万人。

  保民生最重要的是保基本。一张覆盖首府城乡、托底保障的“安全网”正密密地编织着,让每一位困难群众都能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城乡低保:精准救助 应保尽保

  低保制度是社会救助的基础性制度。自2010年以来,我市连续9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156元每人每月提高至410元每人每月,农村补助标准由80元每人每月提高至240元每人每月。

  具有我市常住户籍的城乡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当年低保标准的,均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批后,符合条件的享受低保待遇。

  在提高标准的同时,我市施行了分类施保、城乡并轨等多项措施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

  我市将城乡低保对象中的60岁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及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在发放全额低保金的基础上,发放30元-87元不等的分类施保金。

  同时,对于具有我市户籍、本人无收入的一二级(肢体、智力、精神、视力)重度残疾人,本人直接纳入低保全额保障。自今年一月起,我市城市“三无”人员纳入特殊供养,其中,分散供养人员每人每月按照低保标准的1.3倍发放533元/人/月供养金。

  截至2017年10月,我市城乡低保对象15892户、21955人,发放低保资金9348万元。

   ●医疗救助:创新制度设计 托起生命绿舟

  目前,我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现了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通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民政救助后个人自付费用人均不超过总费用的15%;创新开展的重特大疾病救助政策,做到了从低保对象到一般居民全覆盖,救助范围到标准走在全国前列,重特大疾病民政救助最高救助额度达到8.6万元。

  截至2017年9月底,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7.32万人次,其中,门诊5.7万人次,住院1.62万人次,支付医疗救助金3742万元;资助城乡困难居民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3万人,支付参保资金200余万元。

  医疗救助制度的有效实施,最大限度的解决了城乡困难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教育救助:帮困解难 放飞梦想

  救助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家庭在校子女、儿童福利收养机构及农村五保户中的城乡在校孤儿、城乡低保边缘对象的在校子女、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在校学生。

  救助标准: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政策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后,对在校小学学生每人每学年救助200元,在校初中生每人每学年救助300元;高中生每人每学年救助1000元;(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学生,每人每学年救助1500元。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经公办高校录取全日制本科、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生,每人一次性救助6000元。

  同时,自2014年起,我市在全疆率先实施城乡低保对象中小学生膳食营养补贴政策。救助标准按照学生在校时间180天计算,小学生每生每天补贴5元;初中生每生每天补贴6元;高中生每生每天补贴7元。随低保金在春秋两个学期发放到低保家庭。

  今年以来,我市城乡困难群体2000余人享受了教育救助,发放教育救助资金200余万元;2168人享受膳食营养补贴,发放资金 109万元。

   ●取暖救助:暖身更暖心

  救助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对象、组织部门确定的社区三老农村四老人员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

  救助标准:对城乡困难家庭采取燃煤或其他清洁能源方式集中供暖的,房屋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参照乌鲁木齐市廉租房标准)之内的,进行全额救助,超出50平方米部分由其自行承担;对城乡困难家庭采取自供暖的,每户每年按3吨煤标准救助冬碳。

  吐尔逊汗·艾力和丈夫都是低保户,是水磨沟区七纺片区管委会居民。近日,北山社区工作人员将3吨燃煤送到她家,“这次发的煤够家里烧一个冬天的,真是帮了大忙了。”吐尔逊汗·艾力说。

  “民政干部把救助金给我送上门了,感谢他们,感谢党的好政策。”今年68岁的独居老人王淑花说。

  随着天气渐冷,这几天,各级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正陆续向全市困难群众发放取暖救助金, 3万余人将获益。

   ●临时救助:危急时刻救急难

  如何让遭遇意外变故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临时救助犹如一场场“及时雨”,润泽困难群众。

  临时救助对象:城镇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农牧民年人均纯收入,在各项救助后,家庭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

  救助标准:生活救助即每人每次不超过1000元;教育救助:第二年至第四年每人每年不超过3000元。

  “当时多亏了政府送来的救助金,不然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米东区居民张朝香说。去年,家里铁炉子里掉下的炉渣引起大火,将她重度烧伤,原本家庭就不富裕的她在危急时刻,领到了民政局及时向她发放的临时救助金,解了燃眉之急。

  今年以来,我市临时救助1920人,发放临时生活、医疗、教育、基本丧葬救助金各类救助资金238万元。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理念,聚焦总目标,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创新制度建设,坚守底线、兜底民生,在办好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上下功夫,确保了公平、公正,为实现总目标奠定基础。

乌鲁木齐市第十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新疆网讯(记者 贾梦妍)从2017年7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40元,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月410元提高到每月45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月240元提高到每月280元。乌鲁木齐市将有2.市政府
新疆城乡低保上调:城市310元/月 农村176元/月
原标题:新疆城乡低保上调:城市提高到310元/月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