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其新同志在自治区粮食局第16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

02.09.2014  18:19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在落实责任

雍其新

(2014年7月10日)

今年7月是自治区第16个党风廉政教育月,今年活动的主题是“严明政治纪律、加强作风建设、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障”。根据自治区党委的安排部署,局党委已经下发了“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希望大家遵照执行。

党风廉政建设是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一是党风建设,二是廉政建设,三是反腐败工作。所以我们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并列起来提。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始终面临着“四大危险”(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和“四大考验”(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物质文化生活纷繁复杂,人们思想多元化、利益多样化日趋明显,但是,我们必须明确的是:党的指导思想必须坚持一元化、不容动摇、不容讨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坚持,不能搞多样化。特别是随着资源配置方式、组织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变化,党的建设既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也遇到前所未有的新挑战,需要解决的问题十分复杂,管党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艰巨,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我们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下面,我围绕今年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主题,从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和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等三个方面,谈谈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和体会。

一、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明确“两个责任”,落实好“两个责任”,对于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们的党是执政党,党负有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责任。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各级党委(党组)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负责。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等。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正确认识现阶段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原因及规律。从根本上说,腐败是私有制的产物,不是现在才有的,不是社会主义特有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普遍存在腐败。腐败与我们党的性质格格不入。但是,现阶段腐败现象之所以“易发多发”,主要是改革开放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应有的体制机制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容易滋生和蔓延,这就决定了我们党必须始终与腐败现象作斗争,健全好、完善好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反腐倡廉建设贯彻于改革开放的全过程。

为什么要强调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因为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理清责任、落实责任。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纪委八届四次全会上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常研究、常部署,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责任田”。

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关键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制度,就是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败的惩戒机制、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不易腐败的保障机制。在新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还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强化政治担当放在突出位置,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要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及自治区党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自治区粮食局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处室、单位领导要落实主体责任,带头遵守政治纪律,要时刻绷紧党的纪律这根弦,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态度坚决,不能“台上台下两个样、单位内外两种人”。

二、落实好纪委的监督责任

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两者是一个有机整体。纪委的监督责任就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腐败问题。作为党内执纪监督专责机关,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责无旁贷,必须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根本上把监督责任履行好。

一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党委出好主意、当好参谋。党委负主体责任,不是说纪委监督责任就没有了,恰恰相反,越是强调党委的主体责任,越是对纪委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纪委的工作干得越出色,就越能促进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是落实监督责任的关键,要坚持正人先正己,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干部队伍,对纪检干部更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对违法乱纪行为零容忍。纪检干部要明确自身职责,坚守责任担当,用自身的工作来争取党委的重视,用工作的实绩来树立自身的权威。

二要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条规定精神及自治区粮食局党委22条措施的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这是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对“四风”方面的问题既善于监督、善于发现,又敢于瞪眼、敢于红脸,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

三要抓紧完善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抓紧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制度。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不管是谁,只要负有责任,都要追究责任。

三、落实好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

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是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抓早抓小,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切实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敢抓敢管,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一要自律。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一个人如果自己都管不住自己,靠别人管是管不住的。人看人是看不住的。我们既加强自身建设,严以律己,廉洁自律,也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履行好领导责任。

二要他律。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责任,必须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监督视觉触及不到就容易产生腐败,就是要加强监督、接受监督,借助外力来帮助自己抵制诱惑,构建廉政“防腐墙”。

三要敢于担当。特别是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摆在我们面前,是对我们所有领导干部的考验,我们要时刻牢记使命和责任,按照“五个坚持”要求,争做“四强”干部,敢于担当、善于担当,有所作为。

四要有宽阔的视野。要辩证看事物,联系看事物,看事物的两面,我们既要看清历史的发展规律和肩负责任,也需要有战略眼光,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行、制度自信。

五要从小事做起。在现实生活中,必要的人际交往是不可避免的,但交往要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低调为人、谨慎交友,不能什么饭都吃、什么酒都喝、什么人都交、什么话都说、什么事都办。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坚持不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为促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