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29.07.2015  20:36
原标题:新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新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上半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问题123起

紧紧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11项主体责任,切实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统筹领导之责、改进作风之责、示范带头之责……”这是日前新疆温宿县恰格拉克乡党委书记苏承德在县电视台作落实主体责任公开承诺的一幕。该县以第17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为契机,安排部分乡党委书记和县直单位的党组织书记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在该县电视台公开承诺,向干部群众立“军令状”,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2015年以来,全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逐级推进,层层落实,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回归“党委(党组)既挂帅又出征”的轨道;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执纪问责,新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2015年1至6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问题123起,处理党员干部14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4人。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分10批对6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实名通报曝光。同时,新疆还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2015年上半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2475件次,初步核实线索1986件,立案1653件,结案124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77人,移送司法机关62人。近3个月来,自治区已有5名厅级领导干部先后被查处。“打虎”不忘“拍蝇”。自治区纪委紧盯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开展乡村干部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活动。自去年11月以来,全区共查处乡村干部损害群众利益案件844件,处理848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615人,政纪处分151人,移送司法机关82人。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以及发现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严肃问责,既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也追究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实名公开通报制度,层层传导压力,使“两个责任”落地生根。2015年以来,全区共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18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9人,乡科级干部112人,科级以下干部67人。“7月底,我们将召开全区贯彻落实‘两个责任’交流座谈会,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对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再督促,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自治区纪委副书记马国伟说。 (张云梅 王晓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