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党委组织部出台办法开展离任检查加强选拔监督

18.08.2015  13:51

  为更好贯彻落实中组部《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近日,兵团党委组织部结合兵团实际出台了《师(市)、团场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师(市)、团场党委书记离任检查的内容、程序、组织实施、结果运用等。

  《实施办法》对平级交流等师(市)党委书记、拟提拔考察或平级交流任重要岗位职务的团场党委书记、平级交流等团场党委书记等三种离任检查情形的实施主体、检查时间、检查程序等作了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兵团、师(市)党委组织部开展离任检查工作的职责,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将检查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师(市)、团场党委书记的重要依据。对民主评议中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总体评价或者用人风气总体评价率较低的人员,经组织考核认定,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