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填报流动人才党员管理服务工作调研表和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统计表的通知

06.08.2015  14:55
 

自 治 区 机 关 发 电

新人社明电〔2015〕76号   关于组织填报流动人才党员管理服务工作调研表和流动人员档案 管理服务工作统计表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要求,按照人社部人力资源市场司、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关于请组织填写流动人才党员管理服务工作调研表的函》和《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精神,全面调查了解地市级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流动人才党员管理服务和县级(含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情况,切实摸清流动人才党员、人才集体户籍人员和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底数,为下一步研究相关政策措施提供数据支撑,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书面调研,请各地州市人社局认真配合,组织好调研表和统计表的填写及报送工作。

一、请各地州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汇总填报,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二、《流动人才党员管理服务工作调研表》(附件1)填报机构范围为各地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内容为各地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所管理的流动人才党员及流动人员集体户籍管理服务情况。

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统计表》(附件2)填报机构范围为各地州市从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包括所辖县市区从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统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普通高中等院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人员管理的档案。

四、《流动人才党员管理服务工作调研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统计表》详见附件,电子版请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www.xjrs.gov.cn )下载。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如实填写相关数据,报送主管行政部门,未开展流动人才党员管理服务相关工作的机构需一并注明。

五、请各地州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抓紧汇总填写好《流动人才党员管理服务工作调研表》和未开展相关工作的机构名单及《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统计表》后,于8月15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材料一并报送自治区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联 系 人:王全

联系电话:0991-3689678 传真0991-368967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流动人才党员管理服务工作调研表.xlsx

2.《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统计表.xls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