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

11.11.2015  18:33
        (记者苏军亚)11月10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乌昌党委书记、市委书记朱海仑主持市委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
            集中学习以领读导学的方式进行,中心组成员逐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之后,朱海仑联系实际,谈了心得和体会,就深入学习和自觉贯彻遵守《准则》和《条例》提出具体要求。
          朱海仑指出,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更加简洁凝练,通篇贯穿着“”和“”的要求,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学深学透相关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市级四套班子领导要带头学习,深入思考,把《准则》和《条例》精神领会好、把握好,并在实际工作中以身作则,率先表率。
          朱海仑强调,学习《准则》和《条例》,最终要落实在自觉遵守上。做到自觉遵守,最根本的就是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思想境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特别是要从自身做起,自觉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练就金刚不坏之身。要坚持从严治党常态化,持续加强党的建设,抓常抓细抓长,既要解决阶段性的突出问题,更要通过严格执行《党章》和《准则》、《条例》,使每一名党员保持先进性、纯洁性。要坚持从严治党制度化,结合《准则》、《条例》要求,认真研究讨论,在选人用人、用权办事等关键环节制定有效管用的具体规定,从源头上管住管好党员干部。
          朱海仑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充分认识到《准则》、《条例》是对党员干部的最低要求,时刻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遵规守纪上远离红线,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