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县林业局全体党员干部签定《廉政过节承诺书》

29.01.2016  13:50

2016年春节将至,为贯彻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营造崇尚廉洁的过节氛围,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端正工作作风,加强自我约束。1月27日,塔城地区裕民县林业局党支部开展了签订廉洁过节承诺书活动,签订廉政过节承诺书20余份。

承诺内容包括:不向上级领导送礼或收受下属、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及购物卡。不用公款进行部门间相互吃请或购买礼品走访领导家中搞拜年活动。不参加公款支付的各类宴请、旅游观光、休闲健身、消遣娱乐等活动。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格落实我县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管理规定。不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格执行我县规定的公车使用审批程序。不组织或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变相赌博和其它不健康的娱乐活动。不组织或参加任何形式的同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各种聚会。

为了确保党员干部廉洁过节,林业局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重温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通过开展签订廉洁过节承诺书、约谈、谈心、家访、温馨提示等形式为全体党员干部打好“预防针”、筑牢“防腐剂”,确保党员干部过一个廉洁、干净、欢乐、风清气正的节日。

(裕民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