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粮油科学研究所深入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07.11.2016  06:35

2016年11月4日,粮科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进行集中学习,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六中全会于10月27日胜利闭幕,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出台规范性文件,进行战略部署,以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新规定,为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了行动指南。

学习强调,《准则》和《条例》的诞生,是全会的重要成果。两个党内法规的制定出台,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次广泛而深入的思想动员和组织动员,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和实践的系统总结,是着眼解决新形势下党内突出问题而进行的重要顶层设计,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发展。

所领导指出,《准则》和《条例》更加明确了约束的主体和监督的对象。这不仅体现在范围更加明确,而且特别强调了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是遵守《准则》和《条例》的重点主体和重点监督对象,以上率下的精神得到了很好的体现。此外,《准则》和《条例》具有更高的可操作性,对相关程序、适用条件、监督主体、监督对象、处理办法等都进行了程序化和制度化的规定。

讨论时大家说,《准则》和《条例》中,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划定了“底线”“红线”,尺度更严、标准更高。我们要把《准则》和《条例》作为学习、工作、生活的遵循,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