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镇西城区道路工程(南京路、光明路、乌鲁木齐路、瞻德路、可克达拉路)第六、七标段三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清水河镇西城区道路工程(南京路、光明路、乌鲁木齐路、瞻德路、可克达拉路)经霍城县发改委以霍县发改【2015】43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霍城县新苏锡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清水河镇西城区道路工程(南京路、光明路、乌鲁木齐路、瞻德路、可克达拉路)。
2.2 建设地址:霍城县清水河镇。
2.3 建筑规模:清水河镇西城区道路工程(南京路、光明路、乌鲁木齐路、瞻德路、可克达拉路)10.525km。
2.4 本工程共分为八个标段,其中:
六标段:绿化工程6615*4*2=52920㎡;
七标段:变压器安装,路灯底座,电缆敷设,路灯安装;(主材政府采购)
2.5 本次施工招标的范围如下: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中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项目第六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或用户意见反馈表、评价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本次项目第七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或用户意见反馈表、评价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第六标段报名的投标企业需要提供的证件及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员岗位证、造价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证或园林质检(安全)员证,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或用户意见反馈表、评价表,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外省企业需具备进疆备案登记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同时提供二套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4.2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第七标段报名的投标企业需要提供的证件及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安全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员岗位证、造价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证,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或用户意见反馈表、评价表,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外省企业需具备进疆备案登记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同时提供二套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5. 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3月6日至 2015年3月12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4:00时,下午15:30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伊宁市合作区辽宁路350号九城商务楼313室报名。
5.2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3月12日19:00(北京时间),审查地点:霍城县新苏锡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投标单位须带原件进行审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5 年 3月13日至2015年 3月17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14:00 时,下午15:30 时至 19:30时,在伊宁市合作区辽宁路350号九城商务楼313室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整/标段,售后不退,保证金第六标段2万元整、七标段10万元整。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晚报、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和上发布。
8. 本项目第六、七标段的招标公告内容以此次公告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霍城县新苏锡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陆志新 电 话: 18999581099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合作区辽宁路350号九城商务楼313室
联 系 人: 黄飞 电 话: 0999-8997327 18699900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