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调整界定重度残疾人范围促社会保障水平

24.08.2016  19:20

近日,克拉玛依市残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关于界定克拉玛依市重度残疾人范围的通知》文件,对克拉玛依市重度残疾人范围予以调整,明确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各类残疾人(含多重残疾人)为重度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因残疾程度重,自理能力差,参与社会生活局限性大,因而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保障方面面临的需求比较多,是残疾人这一弱势群体中的弱势,在残疾人共享全面小康的目标进程中,需要给予更多的关注。

近年来,克拉玛依市委、市政府在持续推进残疾人民生工程中,加大了对重度残疾人的重点扶持,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制定了多项优惠政策,先后出台了“向重度残疾人发放年度慰问金”、“重度残疾人单独核定纳入低保”、“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等特色社会保障制度,对重度残疾人予以特殊照顾。

此次重度残疾人范围的调整,克拉玛依市在原重度残疾人范围的基础上,将听力一、二级和言语一、二级以及肢体二级、精神二级纳入到重度残疾人范围。至此,全市目前重度残疾人由781人增加至1850人,重度残疾人优惠政策覆盖人群逐步扩大。

(克拉玛依市残联康复科黄秀芳  刘海丽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