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环保局与19家国控重点污染源签订环保诚信承诺书

19.05.2016  12:10
  “为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扎实推进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自觉维护和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我企业特做出如下承诺……若违背上述承诺,我企业将自愿接受或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惩处和责任” 。

  5月17日,克拉玛依市19家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负责人向克拉玛依市环保局递交了《环境保护诚信守法承诺书》。这是克拉玛依市在创新监管方式,提升企业环保责任意识,激发其主动、自觉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的一大创新举措。

  该《承诺书》根据企业的排污种类,分为废水、废气、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四个类别。企业方分别从加强污染物总量控制、依法依规排污、公开环境信息、加强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管理、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等方面做出了郑重承诺。承诺书的签订,体现了企业从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工作的转变,形成了企业自主担责与政府监管服务并行的良好局面。

  保护环境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体现,处理好企业发展的硬道理和保护环境的硬要求之间的关系,首先要靠企业自律,其次是靠部门监管和公众监督,第三才是监察执法环节。 对于如何提升企业做好环境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及热情,打破常规的监管与被监管对立关系,克拉玛依市环保局一直以来都在积极探索实践。2016年,克拉玛依市环保局不断加大环境监管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对国控重点企业污染源企业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增强企业的守法合规意识;二是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严格按照监测实施方案及技术标准,对辖区内废气、废水等产生单位进行例行监测,并将监测信息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督促企业加强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对企业自行监测设备运行维护状况、自行监测数据真实性及合理性、信息公布率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自动监控数据准确可靠;四是强化重点污染源现场监察,市、区两级执法人员采取定期巡查、专项检查、交叉执法等多种方式,深入检查生产一线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实现经济社会的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