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将环保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
03.06.2016 02:07
本文来源: 中国新疆网
“十二五”期间,克拉玛依市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累计投入98.74亿元,相继开展了“大绿化工程”“蓝天工程”等一系列生态环境建设项目,推进《环境保护法》的落实。其中,克拉玛依市将环境保护大联动工作与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对城市管理、环保信息资源进行了整合,多渠道、多层次开展环境监管工作。按照行政区域,建立了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体系,并纳入全市精细化网格进行统一管理,形成了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的全方位、立体化的环境执法责任体系。
据介绍,克拉玛依市在全疆率先制定实施了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设立了环境违法举报奖金,落实环保第一责任人,让环境保护成为人人都能参与的事情,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和监督。
本文来源: 中国新疆网
03.06.2016 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