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将环保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

03.06.2016  02:07
  5月31日,2016年天山环保行执法检查组第一组在克拉玛依市听取克拉玛依市政府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汇报,并先后查看了国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公司供热公司、克拉玛依石油化工工业园区,对企业在污水处理、供热等方面进行检查。

  “十二五”期间,克拉玛依市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累计投入98.74亿元,相继开展了“大绿化工程”“蓝天工程”等一系列生态环境建设项目,推进《环境保护法》的落实。其中,克拉玛依市将环境保护大联动工作与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对城市管理、环保信息资源进行了整合,多渠道、多层次开展环境监管工作。按照行政区域,建立了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体系,并纳入全市精细化网格进行统一管理,形成了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的全方位、立体化的环境执法责任体系。

  据介绍,克拉玛依市在全疆率先制定实施了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设立了环境违法举报奖金,落实环保第一责任人,让环境保护成为人人都能参与的事情,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