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局再次简化审批程序

10.07.2015  20:50
 

日前,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局印发通知,进一步简化项目审批程序,以缩短审批时限,确保项目在法定时限内以最快速度、最短时间办理完毕。

通知明确,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实行分类管理。对用地单位在自身原权属范围内建设及拟以挂牌、拍卖方式供地的项目,由各区分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预审;对拟以划拨、招标、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项目,由各区分局初审后报市局局长办公会会审。

通知指出,取消土地估价报告专家审查和备案环节。土地估价报告原则上不再组织专家审查,由评估公司对其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负责,并及时在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系统中备案。同时,除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项目土地估价报告需按规定报市局备案外,其他项目土地估价报告均不需备案。

通知同时强调,严惩土地违法行为。对违法用地经处罚后同意补办用地手续的,参照土地评估价格的2-3倍确定出让价格,以达到惩治、警示违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