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召开《克拉玛依残疾人事业志(1990-2015)》评审会

09.12.2016  13:08

2016年12月6日上午,《克拉玛依市残疾人事业志(1990-2015)》评审会在克拉玛依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

克拉玛依市残疾人事业志(1990-2015)》评审会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情况通报会,由克拉玛依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夏梓苡主持。第二阶段为正式评审会议,由克拉玛依市委史志办副主任尹文忠主持。自治区残联史志办副主任、《新疆残疾人事业志》主编杨必留出席会议,克拉玛依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刚出席情况通报会并致辞。自治区残联史志办以及克拉玛依市、区史志办领导和有关评审专家,阿勒泰地区残联、塔地区残联、石河子市残联的领导和克拉玛依市、区残联有关人员,《克拉玛依市残疾人事业志》编委会成员和编纂人员,共30人参加了会议。

克拉玛依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刚在致辞中说,在国家第二轮修志过程中,自治区残联高瞻远瞩,将编纂残疾人事业地方志纳入其中,将各地、州市和县、市、区残联全部列入编书修志的范围,高标准指导、高规格推动、高水平要求,充分体现了自治区残联党组、理事会的远见卓识。《克拉玛依市残疾人事业志》编委会要通过评审会,认真吸纳评审意见,不断修改完善,使志书具有可读性、借鉴性和权威性,成为一本经得起历史考验的佳作和精品。

自治区残联史志办副主任、《新疆残疾人事业志》主编杨必留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克拉玛依市在编纂残疾人事业地方志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他说,《克拉玛依市残疾人事业志》(1990-2015)评审稿政治思想正确、资料丰富、体例完备、结构合理,编、章、节、目设计得当,行文规范、图文并茂、相辅相成,是一部较为成熟的专业志稿。希望克拉玛依市残联通过评审会,按照质量是志书灵魂的要求,进一步进行完善和提高,真正编纂出一本高质量的志书留存后世,存史、育人、资政。

会上,《克拉玛依市残疾人事业志》主编,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夏梓苡介绍了志书历时一年多时间的编纂工作总体情况。该志书总纂丁仲贻介绍了《克拉玛依市残疾人事业志》(1990-2015)的基本概况和特点。评审稿分9编、22章、57节、208目,30余万字,采集图片100余幅。随后,与会专家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畅所欲言、开诚布公地对志书评审稿进行了评审,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一致认为,《克拉玛依市残疾人事业志》(1990-2015)基本达到了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的观点正确、体例严谨、内容全面、特色鲜明、记述准确、资料翔实、表达通顺、文风端正的要求,同时也在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经过认真和议,克拉玛依市委史志办副主任尹文忠宣布《克拉玛依市残疾人事业志(1990~2015》通过评审。要求市残联、编委会和编纂人员要切实做好评审意见的汇总、梳理,认真研究,统筹思考,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紧做好下一阶段志书的修改、补充与完善工作,以确保志书的质量。

克拉玛依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夏梓苡在表态讲话中说,市残联和编委会将按照市委史志办的评审意见和自治区残联史志办的要求,针对评审中专家提出的问题和意见,明确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以严的要求、高的标准,扎扎实实地做好修改工作,编一本好书、修一本好志,突出志书启迪社会的效用,发挥志书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感召力和作用,全面展现克拉玛依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成就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

                                                                        (克拉玛依市残联综合业务科 原臻 , 潘娜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