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环保局“七项措施”推进“阳光环保”建设

04.03.2015  18:51

  近年来,尼勒克县环保局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着力寻找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切入点、突破点、平衡点。高度重视“阳光环保”建设,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阳光问政”工程呈现新气象。

  一是进一步畅通公众诉求渠道,及时了解处理和书面答复每一项投诉案件;

  二是建立并完善县环保局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充实内容、加速内容更新,进一步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尼勒克空气质量、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工作动态等,便于群众了解、监督;

  三是强化环保审批,构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平台,对所有审批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对重大项目实施主动“上门服务”,由“坐堂式”审批向主动服务转化。积极推行跟踪服务、主动服务、超前服务,不断创新服务手段,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为项目建设创造优质的服务环境。

  四是做好环境执法后服务工作,对有违法的企业,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帮助企业查明原因、分析问题,做好整改工作。对限期治理整改到位的,及时验收,使其尽快恢复生产;

  五是制作发放环保工作明白卡。通过制作并发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费征收、排污许可证办理等14项环保工作明白卡,让企业对环保工作事项一目了然,少跑或不跑冤枉路,有效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六是建立重点企业日常联系沟通机制,定期上门了解重点企业的环保需求;

  七是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环境。通过制定《尼勒克县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尼勒克县餐饮娱乐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将明确部门之间的环保职责、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环保职责作为重点,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文明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