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疆全国政协委员建言健全完善兵团农业行政执法职能

06.03.2015  19:22

  3 月4 日,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召开期间,住疆全国政协委员王继亮十分关注兵团农业发展。

  由于兵团的特殊性,兵团的农业行政执法主体存在资格不明确、职责职权不到位的问题,对此,王继亮建议由国务院给兵团整体授权,统一解决兵团农业行政执法问题,落实中央文件关于兵团“ 自行管理内部行政、司法事务”的规定。

  目前,兵团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包括农业、林业、畜牧业、农机、气象、乡镇企业等6 个行业。除兵团、师两级农业行政机关外,兵团、师和大多数团场分别成立受委托执法的事业单位,如种子管理站、农业技术推广站、林业管理站等,各团场生产科、林业科经师农业行政机关委托从事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王继亮介绍说,目前,因各种原因兵团未得到授权而未落实或未全面落实的农业行政执法职能主要有种子、动物防疫、奶业、草原、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野生植物保护、气象、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等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

  王继亮进一步阐述说明,因未授权和授权不完整,兵团农业很多管理和执法工作开展不顺,影响了农业依法行政的推进。而全国其他省区市早在2008 年开始,就已陆续成立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和完善了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兵团因为法律地位不明确,农业行政执法职能、机构不健全,执法队伍建设缓慢,这一工作迟至今日不能开展。

  农业行政执法监管的缺位,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兵团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王继亮建议健全完善兵团农业行政执法职能,避免兵团行政执法出现空白,促进兵团农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