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境监察三位一体廉政工作模式

03.09.2014  21:00

  近日,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召开了干部廉政承诺、廉政风险点查找工作会,全体干部公开进行了廉政承诺和对自身风险点的自查。在会上,党支部书记李刚提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境监察三位一体廉政工作模式。

  一、环境监察执法。这其中的廉政风险主要涉及了两个层面:执法与监管不到位,对违法问题查不清、查不实、查不全;在执法过程中不能做到公正执法,与被执法者发生利益关系,运用手中的执法权力和处罚权利进行权力寻租和权力要挟。

  二、排污费征收管理。廉政风险主要是违反法定核算程序方法,可能存在不依法足额或超额核定现象。有少征、漏征、协商收费、随意增收、减收等行为。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收受他人财产,或牟取其他利益等行为。

  三、制度规范管理。主要存在廉政风险是公章使用、公车使用、接待安排、采购物品以及保密性文件等方面。

  同时,会上还提出了要做到“四个坚持”规避廉政风险,保持队伍的清正廉洁:1、坚持高标内强素质。重点开展环境执法、排污费征收等方面的培训,将针对新环保法颁布实施开展专题学习活动。2、坚持高水准,外树形象。通过培训学习,悬挂环境监察“六不准”展牌,强化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提高全体执法人员执法为民的自觉性,通过在执法过程中征求意见等一系列活动,接受群众监督。3、坚持高效能执法,对全州所有重点排污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保质保量完成排污申报和收费工作,做到全过程公开化,并且加大排污费以及执法专题稽查工作。4、坚持高质量热情服务。在环境监察执法过程中,注重“”与“”并重,讲究运用方法技巧开展工作,摒弃一味强硬执法和放纵违法行为,既做到了秉公执法又体现了服务意识。

  同时结合制度建设,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如用印制度、公文处理、财务报销、车辆管理、派餐制度等,进而推进痕迹管理。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建立和完善了环境监察三位一体的廉政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