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费有新规,部分小区仍在拖

05.01.2016  11:22
在记者走访的 32个小区中,16个小区已按新标准执行  

  

 

  1月4日,在青年路日月星光花园月光小区停车场,小区保安张海荣正在粘贴最新的“小区车辆停放管理公告”。

       2016年1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住宅小区开始实施新的停车费收费标准。这几天,各家物业公司是否已经开始执行新规?
          从1月2日至4日期间,记者走访了32个小区,其中月光小区、鲤鱼山花园小区、晨光花园、泽泰雅居、西岸雅轩小区等16个小区已经执行了新规,但秦郡小区、恒地?金色城品小区、金风云天尚谷小区等小区仍按照原标准执行。多数物业已执行新政        4日,青年路月光小区业主刘敏说,该小区属于新疆广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从1日起就看到张贴的通知了,临时占道停车位由原先的120元/月,统一下调至64元。
          《通知》规定,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停车服务收费每车每月最高64元,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停车服务收费每车每月最高80元,租用地下车库(车位)每车每月最高300元。
          广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广汇物业管理的各小区业主每月交停车费在120元至300元不等,广汇物业作为新疆最大的物业管理企业,会按照新规去做。目前,广汇物业开始按照政府公布的新收费标准落实新一年的停车费收缴工作,总计涉及约100个小区,各小区陆续贴出通知。
          此外,华源物业、阳光恒昌物业等多家物业都陆续下调停车费。
          1日11时,温泉东路维斯特小区物业因未及时调整停车费标准而被业主堵住了小区的道路。
          维斯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部杜部长介绍,维斯特地下停车位约700个,地面预留的两个停车场面积为14000平方米。物业已邀请发改委等部门工作人员和业主代表协商,初步确定地面临时占道停车场调至80元/月;地下停车场收费最高不超过260元,连续交一年费用地下则优惠至210元/月;小区两小时内免费停放。仍有小区无视新规        家住友好南路新疆大公馆小区的马雯说,小区内没有画标线的停车位,只能临时占道停车。目前业主每月交停车费120元,租住户每月交停车费150元,均比新规中“临时占道停车64元/月”的标准高。当问及原因时,该小区物业方称未接到上级相关部门的通知。
          采访中,也有不少物业“曲解”了小区停车费新政。小西沟苏香台壹号小区的业主张先生投诉,1日准备办理停车收费时,小区物业表示,地下车位只能卖不能租,地面上车位有限,不执行包月政策,仍然按照每天10元的价格收费。
          也有读者打来热线反映,所在小区一夜间安装了停车专用标识,原本64元/月的车位变成80元/月的规划专用车位。
          据悉,秦郡小区、恒地?金色城品小区、金风云天尚谷小区仍按照原收费标准执行。权威部门:派专人调查和查处        目前,全市有物业公司管理的专业化小区1391个。截至2014年底,全市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213个。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业主拨打12358投诉电话后,会有专人进行调查和查处,性质严重的将进行处罚。
          新疆四至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宏杰说,物业管理部门要在小区内收取停车费需向发改委报批,若发改委批准收取的停车费,物管部门则要严格按照物价局规定的合法价格进行收费。
          “由于小区停车费涉及多个部门共同监管。这就需要业主多投诉,促进监督式管理,让收费乱象无迹可寻,鼓励业主维护其权益。”朱宏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