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01.04.2016  12:04

新农机办函  〔2016〕2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清明节”即将到来,清明节期间农民群众集中出行祭祖、扫墓活动频繁时期,也是拖拉机违章载人现象频发、易造成农机事故的重点防控时段。为落实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新安办发电﹝2016﹞11号)的要求,确保清明节期间农机安全形势平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州、市农机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对县(市、区)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指导,确保农机安全检查、监控工作落到实处。要层层落实农机安全监管责任,积极争取县乡党委政府支持,充分发挥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作用,有效防范农机事故发生。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各地、州、市农机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手机短信平台、深入一线宣传等多种形式,对广大农机手、农户、学生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和机手遵章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一个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三、强化执法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遏制事故发生 

各地、州、市农机部门要加大辖区内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各县(市、区)农机部门认真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加大对易发生群死群伤、恶性农机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危险路段的检查、监控力度,遏制农机事故发生。要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四、制订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各地、州、市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制订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做好事故勘查处理、责任认定和赔偿调解,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要积极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妥善处理好农机道路交通事故。

五、做好值班安排和信息报送工作 

清明节期间,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做好值班备勤工作,坚持领导带班、专人值守制度,及时掌握辖区内农机安全生产动态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发生伤亡农机事故,要及时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值班人员要熟悉有关应急预案相关程序和内容,要按照规定时限将农机事故上报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

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值班电话:133198581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局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