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护林办安排部署做好春季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随着天气变暖、气温回升,火险等级急剧升高,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已进入森林火灾多发期,势必给护林防火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加之,春耕生产已经启动,清明节即将到来,野外用火现象更加频繁,火患诱因不断增加,防控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春季在林区、特别是河谷次生林区进入放牧、打猎、钓鱼、春游等人员增多,各种不利影响因素叠加,森林火灾发生机率进一步提高,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火灾隐患增多。因此,伊犁州护林办六措并举,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
一、提前动员部署森林防火工作
坚持“依法治火、科学防控”,周密安排部署,严格落实责任,看死盯牢火源,强化火情处置,思想上要倍加警惕,行动上要狠抓落实,措施上要细化强化,紧急动员起来,做到工作早部署、责任早明确、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严防森林火灾。
二、认真落实行政领导责任制
防火紧要期要亲自检查指导,亲自带队开展清山清林,排查火灾隐患,发生火灾亲临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抓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必须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第一件大事、第一位任务、第一项职责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
三、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体,采取设置宣传牌、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向广大群众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用火、禁止用火的各项规定和“12119”森林火灾报警电话,通过典型案列和法制宣传,让各族群众充分认识到人为引发森林火灾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切实增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要把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结合起来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深入开展查处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专项行动,加大处理力度,一旦发现,从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大力加强野外用火管理
加强在“清明节”等节假日加强对进山作业、上坟扫墓、春游人员的管理,对林区重点部位要严看死守,确保万无一失;要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经过批准的野外生产用火,要护林防火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指导,提供生产用火保障。要逐一落实责任和防范措施,做到气候不适不烧、无人看守不烧、未开设防火线不烧、未做好准备不烧,严防失火。
五、及时处置突发火情
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和演练工作。山区林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武警森林部队要严阵以待,遇有火情要迅速出击,重兵扑救,真正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扑灭。各地尽快把灭火机具、运输工具、通讯器材和后勤保障工作落到实处,保证做到一有火情,拉得出,用得上。在扑火过程中,要确保扑火人员安全,确保火区附近群众财产安全;严禁组织妇女、老人和未成年人参加扑火。
六、及时准确上报火情
州护林防火办已开始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执行24小时值班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严禁脱岗、漏岗、空岗等情况发生。认真核查卫星热点,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做到快速出击、快速处置,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并州护林防火办在防火期对各县市护林防火办的值班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查通报。
(阿依都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