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谣:乌鲁木齐60岁以上计生家庭每年领1920元奖励?假的!

15.07.2015  15:52

    新疆网讯(记者牟敏报道)近日,乌鲁木齐许多市民都收到了一条来自微信朋友圈的信息:60岁以上退休人员可申请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1920元。许多认为符合条件的居民纷纷前往所在社区、街道办咨询并申请相关奖励。

    “60岁以上退休人员,只有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家庭,7月1日~30日可在居住地居委会报名,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每人每年960元,两人就是1920元。如果错过报名期限,就只能到下一年了,过期不补。”36岁的于先生于7月10日在朋友圈看到这条消息后,赶紧告诉父母。

    作为独生子的他,认为自家符合条件。但父亲向所在社区咨询后,了解到并没有这一项所谓的“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

    友好北片区管委会计生专干朱永宁介绍,近日常有居民前来申请奖励扶助资金。工作人员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核实后确认没有此项奖励,只能一遍遍向居民解释现有政策。

    14日,记者从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了解到,目前新疆实施的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是指新疆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户籍人口中(兵团职工除外)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且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的无固定单位人员,经本人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一次性3000元奖励金,再无其他奖励。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了解到,今年6月河南省卫生计生委通过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奖励扶助制度全部启动,只要是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都将领到不低于80元的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

    这条信息经不断转发,网友将“每月不低于80元”转发为一年960元、夫妻两人就是1920元。该信息也在多个省市出现,北京、山东、河北等地的卫生计生委也纷纷通过媒体辟谣,表示消息不实。

    申请奖励说明书

    男性

    年满60周岁的无固定单位人员

    女性

    年满55周岁的无固定单位人员

    符合条件的对象向户籍所在社区(村委会)申请

    本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光荣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本人免冠(1寸)近照3张

    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一次性3000元奖励金,再无其他奖励